2025年9月24日上午,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法学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和平街校区举行。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春江,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骏,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唐志书,党委常委、副校长闫振凡,以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庭室负责人、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和人文学院班子成员、师生代表参加仪式。仪式由人文学院院长陈锋主持。
仪式伊始,唐志书校长代表我校致辞。唐校长首先介绍了我校近年发展概况,重点介绍了学校法学专业的建设进展与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合作共建法学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基地,是传统与现代交融、医学与法学互嵌、理论与实践贯通的积极探索;此次合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实践,也标志着我校在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深化产教协同育人方面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唐校长对基地建设寄予厚望,期待其成为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的“孵化器”、理论与实务双向衔接的“立交桥”、法治文化与人文精神交融的“示范窗”。他强调,需以此次共建为契机,双方携手培养更多国家急需的优秀医药卫生法治人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健康福祉贡献智慧和力量。
薛春江院长代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致辞。他指出,加强医疗卫生事业法治建设,是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此次共建实践基地,是双方在法治中国、健康中国建设新时代背景下的深化合作,也是双方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法院将依托丰富的司法实践资源,为北中医学子提供广阔的实习平台和实践机会,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在法律中理解医学,培养更多具有法律素养和医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薛院长期待双方携手共建院校协同、优势互补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凝聚法治人才培养的新合力,持续为新时代高素质法律队伍人才建设注入新动能,为法治中国、健康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闫振凡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平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在法学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正式启航。
随后,在与会领导与嘉宾的共同见证下,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唐志书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薛春江共同为法学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和嘉宾参观了王琦书院(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和九体医学馆。
北京中医药大学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共建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既是服务国家战略的具体实践,更致力于打造医学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创新载体,为院校协同育人、法治赋能中医药事业开辟了新征程。人文学院将紧抓这一契机,优化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聚焦学生专业实践能力与医法交叉素养的双重提升,为中医药事业法治建设培育输送更多优秀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