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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3法学班举行“刑事诉讼法”课程模拟法庭活动

    2015年5月26日上午8:00,13级法学班同学在我院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了本学期“刑事诉讼法”课程模拟法庭活动,本次模拟法庭模拟的是关于逃税罪的刑事诉讼案件。

 

 

    在简短的一个半小时内,通过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就自己所掌握的事实与证据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被告人对于逃税行为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故意,公诉方通过吴雁、王佳等证人的证言以及被告人的供词所形成的证据链条证明被告人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而辩护方则以被告人主观认识因素不足和税务机关存在过错为由进行辩护。控辩双方你来我往,妙语连珠,精彩绝伦。模拟法庭的精彩之处可不仅仅限于对案件实体性的争论,还体现在同学们在角色扮演上惟妙惟肖。法官的强烈气场和有序控制,书记员的精彩开庭,公诉人的义正词严,辩护人的有效辩护,还有被告人的精彩演绎,给同学们带来了一次新的视觉体验,获得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在本次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作为评委嘉宾的11级法学班的黄芃文学兄、张玉学姐对此进行了细致针对性的点评,对法律文书的内容、整体流程的把握和小组扮演者的语气神态等方面给予了积极的肯定,同时还指出了其中的许多不足,如部分文件的格式问题、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动作的出现以及法言法语的不到位等问题。此外,评委们还传授了一些实用的法庭辩论技巧,这也为同学们之后参加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提供指导和帮助。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给予同学们许多的收获。首先,模拟法庭巩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同学们在模拟法庭活动中不再是对某个部门法一般意义上的把握,而是针对不同案件对每个具体的相关法条的剖析,不断地探讨其背后的意义。其次,模拟法庭给予了同学们一次将所学知识付诸实践的机会。学法者,不仅需要对法律本身具有深刻了解,更重要的是结合实际,将事实证据与法律相结合,从而做出公正的评价。最后,模拟法庭锻炼了同学们的综合能力,在模拟法庭的参与中,同学们需要拥有法学的专业知识,与小组成员讨论沟通的能力,法律文件的书写能力以及作为公诉人、辩护人应有的语气谈吐等个人素养。随着模拟法庭的准备,这些能力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升。此次活动得到同学们的积极响应,希望以后的模拟法庭会办的越来越好。

 

 

    (供稿:13法学班  撰稿:金国梁  审稿:王梅红)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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