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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中团字[2018] 12 号 关于推选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经校党委及上级学联批准,我校拟定于2018年10月召开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现将大会代表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18年10月26日-27日,会期两天。

  

  二、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名额

  按照《北京中医药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章程》规定,北京中医药大学学代会的正式代表按照在籍学生人数2%比例,由各学院的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第十四次学代会拟设代表156名。

  (二)代表资格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和维护国法校纪;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调研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

  4、具有全局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广泛联系群众、主动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能切实代表大多数同学的利益;

  5、自取得我校学籍以来未受到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三)代表构成

  1、代表选举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其中女性代表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兼顾党员代表及少数民族学生代表的比例。

  2、学代会代表一般任期为两年,各团学组织、班委会按照代表的原则条件和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充分酝酿,采用会议选举、表决等方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经过本人所在班级五分之四及以上同学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获得参会人员半数以上赞成票的,方可成为代表候选人,如果所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三、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第十四次学代会代表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要对广大学生进行深入的责任意识教育,使选举出来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学生,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的推选工作政策性强、程序和条件较为严格,是让学生体验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各选举单位要认真领会该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班级做好有关工作。

  (三)各班级团支部须于2018年9月29日中午十二点前将推选出的学生代表《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的纸制版(完成班主任推荐意见)报送至宋老师处(良乡校区综合办公楼433)或西区人文学办224。附件2、3电子版打包命名班级+姓名+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候选人 发送至邮箱:rwxytw224@126.com

  

  

  联系人:宋晗,华浩楠

  联系电话:18801377985

  

  

  附件:

  1、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

  2、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团委

  2018年9月27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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