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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青年教师项目和在读研究生项目)招标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并按照2017年10月10日校长办公会的指示精神,现启动201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招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限项要求

  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课题设置包括青年教师项目、新教师启动基金项目、杰出青年人才项目、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和在读研究生项目等。以上项目每人限申请一项,超额申请则项目被视为无效。申请者须为学校在岗人员,并且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体要求见各类项目指南。

  、申报组织形式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组织形式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放管结合,优化科研服务改革,进一步体现学校科研的三级管理制度,201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青年教师项目与在读研究生项目立项、过程管理与结题工作拟实行学院评审与学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即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全部由学院自主完成,所有项目遴选过程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评审过程及立项清单要求在校内公示并上报校科技处存档。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全校广大师生的监督。

  学院组织评审要求:①青年教师项目须两次评审(其中至少1次为现场答辩,且需要由科技处委派人员参与监督);②通讯评审每次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现场答辩专家组不少于5人,且校内专家不超过50%;③需有专家回避原则(专家不得评审本团队青年教师项目;导师不得评审本人指导研究生)。

  其他项目的申报立项过程由校科技处统一组织完成(另行通知)。

  注:2017年毕业生选留新入职的科研、教学、临床一线岗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将直接予以新教师启动基金项目资助,故无需参与青年教师项目申请。

  (二)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申报意向清单(见附件)及细化的招标评审方案报送校科技处,校科技处将于2017年11月初确定各单位立项项目数及经费总额。

  注:若附属医院根据评审情况有超过分配名额的具有潜力的优秀课题需要资助,可由附属医院全额资助,报科技处审批。

  2.各单位根据学校批复立项项目数及经费总额组织评审。于2017年11月22日前完成项目评审并将评审总结(包括通知发布、申请书接收情况、评审过程、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等)加盖公章、立项项目汇总表报送到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2017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任务书》(2018年版)一式三份及项目清单统一报送科技处项目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联系人邮箱。

  (三)其他要求

  1.《申请书》采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不用塑料膜及长尾夹),由各单位留存。

  2.单位归属根据人事处最新划定为准,包括中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北京中医药研究院、东直门医院、东方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不在上述单位的申报人员根据学科分类报至上述单位统一评审。

  

  附件:2018年度北京中医药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招标指南(青年教师项目、在读研究生项目)

  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青年教师项目

  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申请书-在读研究生项目

  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题(青年教师项目)申报清单(单位填写)

  2018年北京中医药大学自主选题(在读研究生项目)申报清单(单位填写)

 

联系人:陈   chenqian2016@126.com

樊怡欣 fanyixin713@126.com 

葛纫华 gerenhua@126.com       

 话:010-64286498               

北京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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