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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韶青

      

    

    

      

      

   

个人简介

    马韶青,女,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美国波士顿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医药卫生法学”后备学科带头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中医药大学法律咨询工作组专家

研究方向

      药品食品法律监管、公共卫生法律与政策中医药法律理论与实务

教授课程

    医药卫生法学分论、公共卫生法律专题中国法律史、法律英语

主要研究成果

    主持参与教育部社科基金、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青年英才计划、国家卫健委等省部级课题十余项,主要有:《我国社会共治型药品监管模式的实现路径研究》、《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研究》、《中国药品安全法律规制研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与我国现有医疗卫生法律体系相关法条对比分析研究》、《北京共建共治共享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研究》

    主持两项中华医学会课题,其中《专家协同教学模式在卫生法学教学中的构建》是重点项目。主持和参与校级课题二十余项,主要围绕公共卫生法律、药品监管法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律、卫生法学教育教学展开研究。

    在《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河北法学》、《中国药房》、《中国药业》、《医学与社会》、《医学与哲学》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出版著作1部,参与编写著作和教材十余部。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sq3113@163.com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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